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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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廣東省2025年1月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

2025-01-03


廣東省202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将于11日至12日舉行,省教育考試院特别提醒廣大考生:


一、提前打印準考證

2025年1月自學考試準考證已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10時起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開通打印。請考生提前用普通A4紙打印準考證并認真核對個人信息,考前認真閱讀準考證中的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注意事項等内容。考生在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向考區所在地市自考辦咨詢。考生所持的準考證不能僞造、變造或擅自塗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書寫、打印除下載統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記,考試過程中也不能作為草稿紙使用,否則将按規定嚴肅處理。


二、攜帶相關證件

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如考生身份證件遺失,則須攜帶有效期内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相片的身份證明入場參加考試(軍人、港澳和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原件參加考試)。因手機不得帶入考場,考場内無法通過查看手機内的電子身份證進行身份核驗,故電子身份證不作為考試入場有效證件使用。


三、帶齊考試用品

請考生準備好考試需要的相關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迹的鋼筆或簽字筆、馬克筆、直尺、三角闆、圓規、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物品種類清單》見附件1)。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智能手表、運動手環、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塗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特别提醒:根據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課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參加部分科目考試時,不允許攜帶使用任何型号的計算器(準考證上此類課程代碼及名稱前有标注“▲”符号,請考生知悉)。沒有明确規定不能使用計算器,但确有計算要求的課程,考生可以攜帶使用簡單的、無程序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四、按時參加考試

考試當天,請考生規劃好出行線路,選擇合理出行方式(自駕車請提前了解考點有無停車場地),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留足存放物品和入場檢查時間。考生到達考點後不得在考點周圍逗留、聚集,應盡快有序入場。

開考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出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續考。已到考生須在點名卡的簽名框内簽名确認。考試終了信号發出後應立即停止作答,嚴禁帶走試卷和草稿紙。


五、自覺接受入場檢查

請考生自覺接受在考點封閉區入口和考場入口進行智能安檢門安檢、人工安檢和随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及身份驗證(包括人臉識别技術和人工比對身份證檢查)。智能安檢系統将對手機、照相機等金屬類電子設備進行檢測。

1.請考生不要攜帶鑰匙、磁卡、打火機以及金屬制作的手镯、戒指、項鍊、金屬發卡等物品進入安檢門,盡量不穿戴有金屬裝飾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因反複安檢影響正常入場考試。

2.考生應提前安置好個人物品,盡量不攜帶書包、手機、電子設備等與考試無關物品或貴重物品進入考點,以免丢失。

3.因身體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髒起搏器、金屬牙具、使用助聽器、孕婦等)、坐輪椅等無法進行安檢的考生,請事先開具并攜帶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

4.請考生預留足夠時間進行安檢,避免集中在考前安檢造成擁堵,影響進場考試時間。

考生應注意按照本次考試的有關要求,将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存放在智能安檢門之外考點指定的物品存放點。考點隻負責給考生提供物品存放處,不負責物品的保管,出現丢失、錯拿、忘拿等情況由考生負責。


六、遵守考試紀律

考場實行全覆蓋、全時段網上監控和錄像,監控視頻和後期的錄像回放将作為認定考試違規的依據,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見附件2)。試題、答題卡、草稿紙等均屬于涉考材料,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拍照傳出或帶離考場。特别提醒:考試過程中考生如攜帶手機、智能手表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是否使用,均将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号)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

考生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考試有關規定,誠信考試。如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将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規定嚴肅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有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試題及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行為的,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和《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處理決定書》将采用電子送達方式,并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确認的聯系手機号碼發送信息提醒,相關考生需及時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selfec)進行查收,相關文書上傳至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後,考生即可同步查閱(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顯示上傳成功的日期為相關文書的送達日期)。


七、提高警惕防受騙

請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各種兜售“試題或答案”的詐騙信息,不要參與不法分子通過散布“助考”等各種方式和手段進行詐騙犯罪活動,講誠信、守紀律,自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正義,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如有線索可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反映,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擾,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預祝考生們取得理想的成績!


附件:

1.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物品種類清單

2.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3.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官網、官微及咨詢電話一覽表



請識别下方二維碼查閱附件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來源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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